依申请公开

2015-07-28

一、申请提出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件首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花都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处理 

  花都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报经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答复方式为: 

  1、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局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