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许可证审批办理程序

2017-09-06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提出申请并取得 《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许可证》。

(二)动植物及其产品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国家质检总局或广东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动态发布)。

(三)输入动植物及其产品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四)输入动植物及其产品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五)输入动植物及其产品需指定隔离检疫或加工存放的,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六)申请单位承诺申办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单位资质审核(适用于首次办理)
申请单位可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加盖公章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营业执照》、《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外经贸部门批准的有关进出口权的文件或资格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若以邮件发送,附件需为JPEGPDF文件。广东局动植处负责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第二步:数字证书申请与注册(适用于首次办理)
已完成资质审核的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信城通平台(网址:http://www.itownet.cn/)申请数字证书(即电子密钥)后,填写《检疫审批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广东局动植处。同时,携带数字证书进行现场注册。

第三步:网上申请
201731日起,广东局全面实施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无纸化操作,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进入信城通平台,点击页面左下方“企业申报”-“动植检许可证申报”,以数字证书登录进入“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按要求填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并根据不同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要求上传随附资料(上传清单与要求见附件4 )。每一份申请单上传随附材料总容量一般不超过2M,要求为清晰准确且命名正确的JPEGPDF文件。

第四步:提交批次清单

申请单位在“审批系统”中完成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无纸化批次清单》(见附件5),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gd0822@gdciq.gov.cn,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予以确认。

第五步:查询及申请出证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质检总局或广东局在“审批系统”中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申请单位可在“审批系统”中查询审批进度。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无纸化操作,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企业如有需求,请提出书面申请,并派员凭有效身份证明至广东局动植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