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证

2017-10-31

 

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证

(参考格式)

 

1. 单位名称(公章)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报检企业备案号

 

4.本单位作为出境货物收/发货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悉知并严格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章制度;

2)本单位承担所经营的出入境货物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接受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的管理,保证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出入境货物信息及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本单位保证所经营的境货物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强制要求。保证所经营的出境货物符合进口国标准及双边协议、合同等要求。

4)本单位将加强对出入境货物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所经营出入境货物质量安全风险和缺陷,依法采取召回、销毁、退货(退回)、技术处理等方式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5)本单位保证依法对本单位及本单位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 法定代表人(签字)

 

6. 签署日期

             

(本合格保证自签署之日起一年有效)

 

 

 

  相关附件:出入境货物收或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证.docx